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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河北省加强尾矿库春季解冻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hbs】2019-2-22发表: 关于河北省加强尾矿库春季解冻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保定、邯郸、邢台市应急管理局:为切实做好尾矿库特殊时期安全监管工作,深刻吸取巴西东南部米纳斯吉拉斯州矿坝溃坝事故,有效预防尾矿库在春季解冻期发生泄漏、滑坡 关于河北省加强尾矿库春季解冻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石家庄、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保定、邯郸、邢台市应急管理局: 为切实做好尾矿库特殊时期安全监管工作,深刻吸取巴西东南部米纳斯吉拉斯州矿坝溃坝事故,有效预防尾矿库在春季解冻期发生泄漏、滑坡、溃坝等生产安全事故,现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对春季解冻期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省(河北省,下同)冬季属高寒气候,尾矿库冬季排尾过程中各种设施易因冻受损并产生冰冻层,春季解冻期是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易发期。特别是对于冬季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放矿的尾矿库,冰冻层融化会导致堆积坝松软,易出现滑坡甚至溃坝危险。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尾矿库企业,尤其是张家口市、承德市、唐山市、秦皇岛市和保定市的应急管理部门和尾矿库企业要提高做好这一时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吸取以往春季解冻期尾矿库事故教训,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强化责任,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尾矿库在春季解冻期安全运行。 二、各尾矿库企业要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并开展自查。春季解冻期间,各尾矿库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尾矿库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于2月底前完成自查。自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逐条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同时,发现的问题要在3日内上报所在地县(市、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一)所有在用尾矿库要降低库内水位至最小澄清距离,降低坝体浸润线高度。停产、停用的尾矿库一律将库内存水排尽。 (二)冬季放矿期间未采取冰下放矿和集中放矿措施、未使用干砂或碎石堆筑子坝的尾矿库,要全部停止运行,注意观察坝面含水程度,采取必要的整改、防护措施,防止渗水冲击坝体及滑坡事故。 (三)要停止可能对坝体稳定产生扰动的勘测、钻探等坝体工程作业。 (四)强化尾矿库自查,增加检查频次,认真分析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坝体、排水构筑物和防洪设施是否有因冻开裂、漏水等现象。检查排渗设施出口有无因冻融沉陷造成的折断、堵塞等现象。检查排洪系统溢水塔挡板、排水斜槽盖板有无裂缝及堵塞不严现象。检查坝外坡有无沼泽化、不正常渗漏情况。分析浸润线观测记录,对比水位变化趋势,发现水位异常变化的要及时查明原因。检查库区周边是否存在对坝体稳定产生扰动的爆破、钻探等作业行为,如发现此类行为,要立即与施工单位协调,要求其暂停上述作业,协调不到位要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及时汇报情况。 三、狠抓春季尾矿库安全监管措施落到实处。春季解冻期间,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全省尾矿库大检查、专项整治等开展情况,按照上述内容要求,逐库、逐项进行检查,辖区内所有尾矿库均要建立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并限期整改,同时督促企业自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发现未按要求落实上述措施要求的尾矿库企业,要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对没有开展自查或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一律依法从重进行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尾矿库,一律要求停产整顿,如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要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对停而不整或整改无望的,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 四、加强尾矿库值班值守并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地要督促辖区内所有尾矿库企业针对这一特殊时期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和尾矿库企业要加强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发现重要险情要及时处理、上报,并通知下游群众转移。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五、严把停产停建尾矿库复产复工关口。对于处于停产停建状态的尾矿库,要督促其降低库水位及排洪系统进水口高度,增大调洪库容,指导尾矿库企业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修复和疏浚排洪系统,并且在停止运行期间,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制度。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两节”“两会”之后尾矿库企业的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坚决做到合格一个,复产复工一个。未下达复产复工意见之前,一律不得擅自开工恢复生产和建设。 六、对解冻期出现的险情和事故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尾矿库春季解冻期安全监管的工作力度,春季解冻期检查和复产复工验收过程中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批准、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省厅要求不认真贯彻落实、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不严格的,一律严肃追究各应急管理部门和尾矿库企业负责人的责任。特别是属于“头顶库”的尾矿库在春季解冻期出现险情的,一律视为发生事故,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在尾矿库复产复工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而发生事故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市应急管理部门将此通知转发到辖区内所有尾矿库企业,2月20日前将本地安排部署情况报省厅。 联系人:李强,0311-87908171。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2月14日 (【hbs】更新:2019/2/22 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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